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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法院抓住村级换届选举契机助推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9日    阅读次数: 次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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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法院利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利时机,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截至1115日,共促使13名参选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涉及标的33万元。

   一是主动对接,严查涉执信息。通过审判信息系统,在审查参选人刑事犯罪情况的同时,一并查找参选人涉民商事案件情况,审查人员将参选人作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信息转给执行局,执行局安排专人负责排查参选人是否存在未执结执行案件,并由承办法官进行核实,共排查核实17名参选人存在未执结执行案件。二是多措并举,敦促主动履行。一方面积极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沟通,针对排查出尚有生效裁判问题未履行的参选人,发送“不宜参选”建议,明确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情形作为负面因素考虑,并由选举委员会向参选人说明履行生效裁判的重要性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张贴督促执行公告营造舆论压力,张贴前先通过电话联系,敦促其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在乡镇自荐报名点、村委会公告栏等场所予以张贴。对以村集体为被执行人的,要求将为履行事项列入工作交接内容,并由新村委负责人签订履职承诺书,防止出现相互扯皮现象。三是区别对待,确保社会效果。针对涉执参选人确无履行能力的,要求其自行与申请人达成履行协议,再由法院出具相关说明材料向选举委员会说明情况,确保确无履行能力又能获得群众认可的人员的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