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须知 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因此,您在提起再审申请时务必慎重。 问:受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范围? 答:(一)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对民事调解申请再审的,应当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申请再审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不停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下列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j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对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申请再审的; k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事由再次申请再审的; l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的;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 o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 ‡对裁定再审、发回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等诉讼程序性裁定及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申请再审的;以及对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申请再审的。 问:申请再审的期限? 答:民商事案件应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有下列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j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k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l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问:申请再审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j申请书 k生效法律文书 l身份证明 „法律规定要提供的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