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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9日    阅读次数: 次  来源:未知  

文章字号:    标准          文章字体:  雅黑  宋体

 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

    作为诉讼参与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您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您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如果您作为旁听人员,您也必须遵守相应的诉讼秩序。下面我们向您介绍这些主要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问:一方当事人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答: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

 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ƒ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

 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

 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o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问: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答:j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申请回避及复议的权利。

 ƒ申请保全证据和财产的权利。

收集、提供证据以及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申请不公开审理进行辩论的权利。

 o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q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权利。 

  r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s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问:当事人必须遵守的诉讼秩序有哪些?

答:j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k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ƒ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或者贿买、胁迫他        人作证。

 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        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不得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        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        或者打击报复。

 o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其        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问:庭审旁听人员有哪些义务?

答:j进入法庭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     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庭。

   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哄闹,禁止吸烟和随地    吐痰。

   l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m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记录庭审内容。

   o无线寻呼机及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

   禁止进入我院办公区域。

   q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    法庭。必要时,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    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