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开化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开化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周晓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7064件(不含旧存,下同),结案26961件,同比分别上升37.28%和38.28%,解决诉讼标的总额31.86亿元。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69件,是前五年的1.88倍。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主要指标居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前列,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等省级以上荣誉32项。
(一)狠抓执法办案,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助力平安开化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699件,审结1700件,同比分别上升57.33%和60.11%。判处罪犯230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0人。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放火、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案件205件,审结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等侵财型案件376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52件,审结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82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34件3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8人。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1248名罪行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加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犯85人,对82人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加强人权保障,为192名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辩护率位居全市第一。
民事审判坚持调判结合,助力和谐开化建设。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075件,审结14084件,涉案标的总额27.6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38%、31.36%和220.86%。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相融合。针对涉“三农”、婚姻家庭、侵权损害等民生案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共审结此类案件2582件,调撤率72.08%,位居全市前列。针对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侧重彰显规则,倡导诚实守信,以判决方式审结此类案件3115件。针对涉众型纠纷,实行示范诉讼模式,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形成案例,引导同类纠纷快速处理,先后有效化解龙顶西子城商品房销售、九景衢铁路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矛盾纠纷。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助力法治开化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35件,审结35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胜诉8件,败诉3件,经法院协调和解撤诉21件,其他3件。认真宣传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为行政机关专题培训13场次。切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95.00%。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35件,裁定准予执行1133件,其中以“裁执分离”模式裁定准予执行357件,实现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32件,执结标的金额2362.40万元,其中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195件,征收社会抚养费2314.21万元。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服务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发送司法建议36份,采纳率83.33%。
执行工作查控惩戒并举,助力诚信开化建设。共受理执行案件8571件,执结8469件,执行到位金额5.2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0.95%、39.64%和234.39%。与银行、房产、国土、公安等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发起查询69493次,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物,价值1.67亿元。建立悬赏举报、协控奖励机制和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查获被执行人458人,查扣车辆179辆,推动416件案件得以执行,标的1327.40万元。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将253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司法拘留301人,罚款136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违法制裁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县委、县政府成立提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工作意见予以支持,构建起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强力推进提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二)主动服务大局,倾力保障经济发展
围绕国家公园建设,加强专题司法服务。建立保障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机制,设立全省首个环境资源与旅游巡回法庭,在根宫佛国等主要景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助推全域旅游创建。妥善处理涉杭新景高速、岙滩村、老电影院片区、“根宫佛国”5A景区等征地拆迁案件351件,先后参与火车站建设、白石尖景区开发、苏古线改建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审结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案件80件,大力推行修复性司法,强化“山水林田河”的司法保护,相关做法得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围绕去产能调结构,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共受理破产案件13件,审结4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1.72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06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34.38亩,房屋面积4.01万平方米。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送《关于对我县危困企业加强司法帮扶工作的专题报告》,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成立开化县企业破产重组盘活工作协调小组,设立破产应急专项资金,增设破产审判庭,推进执破衔接,打好破产审判工作组合拳。充分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和清算对“僵尸企业”的司法救助和市场出清功能,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工作经验在全省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围绕金融综合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550件,涉案标的总额5.50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46%和378.26%。充分发挥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一审终审、费用减半等优势,办结银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87件,直接实现金融债权1.66亿元。重视防范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行为,组织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行动14次。正确把握民间借贷案件中企业间借贷、利率保护、刑民交叉等方面的司法政策界限,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496件,涉案标的总额8.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84%和335.92%。其中,将113件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民交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大对合法的新型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的保护力度,依法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
围绕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扎实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律师代理、终结退出等机制,逐步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有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52件(人)次,受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2件,再审改判5件,启动信访终结程序依法终结5件。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逐案落实维稳风险评估、判后答疑机制,建立中层以上干部窗口接访、主动约访、定期回访制度,案访比255.32:1,维持全市最低水平。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打响“佳姐有约”妇女维权工作室、“钱江源老娘舅”驻庭调解室等自有品牌,设立家事纠纷调处中心,认真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诉前化解各类纠纷3503件,相关做法在全省法院院长读书会上作经验介绍。
(三)勇于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细化完善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赢民心。积极打造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司法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5月1日施行以来,当场立案率99.78%。做实做深做活巡回审判工作,借助全省首个“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办案251次,得到省高院点赞。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成功拍卖房产、车辆等拍品87宗,成交额1.50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32.97万元。开通远程电子诉讼档案查询系统,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查阅服务2398人次。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0.0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6.92万元。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公开透明顺民意。积极打造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所有司法信息。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071份,上网率99.67%。在全市率先建成11个高清数字法庭,对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推行案件全程回告制度,当事人可即时接收案件审理和执行进展短信、上网查询案件审理全过程。拓展新媒体时代司法宣传渠道,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改版门户网站、拍摄微电影、制作宣传画册等,讲述法院好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公正高效解民纷。在全市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依托省高院审判执行质效数据评估系统,加强审判执行运行态势研判分析,促进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落实院、庭长监管职能,严格审限管理,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充分发挥审监、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通报力度,倒逼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有力促进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年度工作考核中,连续5年位居前列。
积极投身司法改革,科学发展应民声。与全省法院同步完成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等基础性改革,首批遴选员额法官26名,组建员额法官团队21支,司法体制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大胆尝试简式裁判文书适用,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在全院推行大民事制度改革,华埠法庭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马金法庭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得到省、市法院的肯定。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有效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队伍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讲规矩守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周一夜学”制度,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四个自信”。隆重举行法官授职典礼和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激发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注重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注重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以身作则,勤政务实,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高度重视干警能力素质培养,选送干警参加培训247人次,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选派干警到上级法院挂职,加强与乡镇、基层组织的联系,着力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服务大局、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强化青年干警培养,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青年干警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等制度,鼓励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促进青年干警健康成长。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政法队伍“七个绝不允许”、“浙江法院五条纪律”等条规禁令,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出台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责办法、执行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形成以制度促廉、以制度反腐的良性机制。认真落实廉政日常性约谈,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切实保障司法廉洁。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持续加强法庭软、硬件建设,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庭庭训,庭风庭貌得到较大改观,争先进位意识不断强化。华埠法庭坚持22年开展巡回审判不间断,马金法庭连续16年无一案件被改判发回,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014年华埠法庭成功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2016年马金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标杆,系全省251个人民法庭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庭。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法官履职评议,积极主动配合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代表建议4件。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及时报送重要案件、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坚持定向联络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及时通报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广泛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审务督察、作风检查等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3次,开展网络庭审直播3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市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270件,陪审率98.52%。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8件,审结抗诉案件15件,依法改判4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1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满足于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案件处理的效果不够好;有的法官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司法改革措施尚未落地,司法改革的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全社会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认识尚未清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情况时有发生,执行效果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总体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特色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从严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开化、平安开化、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法院各项工作意义重大。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坚持围绕大局,全力服务“三区一园”建设。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理念,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措施,保护源头的绿水青山。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综合运用破产和解、重整、清算等多种方式,优化资源配置,释放要素活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为振兴壮大实体经济助力。依法保障打好“拆、治、归”转型升级组合拳,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坚持“办民事、谋民利、暖民心”宗旨,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为人民群众诉讼、办事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服务。建立法官联系乡镇制度,继续打响“佳姐有约”、“钱江源老娘舅”等调解品牌,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紧紧依靠党政支持,健全完善信用机制,强化统筹执行、铁腕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坚决打赢“用一年时间提前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按照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遵循司法规律,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推进司法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见效。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和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辩护权,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探索推进刑事速裁工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让公平正义可见可信。
坚持从严从实,打造勇立潮头的法院铁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巩固“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院生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把住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确保队伍充满活力。坚持以正向价值观立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振奋精神再出发,撸起袖子加油干。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扎实细致的作风,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奋力进取,为再谱国家公园新篇章、让“好地方”更加出彩作出更大的贡献!